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表现突出的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、个人表扬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0-03-31浏览次数:375
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表现突出的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、个人表扬的通知
各团县(市、区)委,市直各单位团组织: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金华青年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展现的拼搏实干、争先进位精神,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确保“两手硬”、“两战赢”,经研究决定,表扬一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表现突出的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、个人,进一步树立典型、鼓舞士气、凝聚力量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表扬对象
(一)青春战疫先进集体
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挺身而出,冲锋在前,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基层团组织、青年突击队、青年文明号、青年安全示范岗等集体。
(二)青春战疫先进个人
1. 截至2020年3月31日,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在金各界青年。
2. 担负病患医疗救治、基层联防联控、企业复工复产、民生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的一线医疗人员、公安干警、青年企业家、社区工作者、基层青年干部等。
3. 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、市委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,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中担当作为、冲锋在前、无私奉献的团员青年。
二、表扬形式
表扬工作主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进行,各团县(市、区)委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可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、个人进行表扬、集中宣传。近期,团市委将组织开展表扬工作,请各团县(市、区)委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按照分配名额(见附件1)推荐表扬对象,并将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10日前,发送至电子邮箱:jhtswjc@163.com。纸质材料盖章邮寄上报,地址为: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8721室虞海磊,13857911163 。
推荐材料须包含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,2—3张工作照。照片不得刻意摆拍,应当真实反映服务内容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 高度重视。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推荐标准,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推荐质量,切实推选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先进典型,充分展现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,进一步鼓舞斗志、提振士气。
2. 广泛发动。各级团组织应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,既要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、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,又要突出基层导向,真正把各行业最优秀、事迹最突出的青年(集体)推荐出来,确保推荐结构合理、社会认同度高。
3. 营造氛围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、新媒体平台对获评人选(集体)进行广泛宣传,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、向先进看齐,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。
4. 激励措施。各团县(市、区)委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对表扬的青春战疫先进集体、个人,在团内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倾斜。要总结好宣传好他们的事迹,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看齐,在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展现青春担当,贡献青春力量。
联系人:任雨露、虞海磊;联系电话:0579-82469335。
附件:1. 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
2. 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申报材料
3. “青春战疫”先进个人申报材料
共 青 团 金 华 市 委
2020年3月31日
附件1
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和个人
推荐名额分配表
县(市、区)系统
青春战疫先进集体
青春战疫先进个人
婺城区
8
10
金东区
8
10
开发区
8
10
兰溪市
9
12
东阳市
9
12
义乌市
9
12
永康市
9
12
浦江县
8
10
武义县
8
10
磐安县
8
10
市直青工
9
12
市直学校
1
3
合 计
94
123
备注:婺城区含金华山、金东区含金义都市新区。
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0-03-31浏览次数:375
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表现突出的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、个人表扬的通知
各团县(市、区)委,市直各单位团组织: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金华青年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展现的拼搏实干、争先进位精神,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确保“两手硬”、“两战赢”,经研究决定,表扬一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表现突出的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、个人,进一步树立典型、鼓舞士气、凝聚力量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表扬对象
(一)青春战疫先进集体
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挺身而出,冲锋在前,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基层团组织、青年突击队、青年文明号、青年安全示范岗等集体。
(二)青春战疫先进个人
1. 截至2020年3月31日,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在金各界青年。
2. 担负病患医疗救治、基层联防联控、企业复工复产、民生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的一线医疗人员、公安干警、青年企业家、社区工作者、基层青年干部等。
3. 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、市委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,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中担当作为、冲锋在前、无私奉献的团员青年。
二、表扬形式
表扬工作主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进行,各团县(市、区)委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可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、个人进行表扬、集中宣传。近期,团市委将组织开展表扬工作,请各团县(市、区)委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按照分配名额(见附件1)推荐表扬对象,并将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10日前,发送至电子邮箱:jhtswjc@163.com。纸质材料盖章邮寄上报,地址为: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8721室虞海磊,13857911163 。
推荐材料须包含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,2—3张工作照。照片不得刻意摆拍,应当真实反映服务内容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 高度重视。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推荐标准,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推荐质量,切实推选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先进典型,充分展现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,进一步鼓舞斗志、提振士气。
2. 广泛发动。各级团组织应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,既要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、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,又要突出基层导向,真正把各行业最优秀、事迹最突出的青年(集体)推荐出来,确保推荐结构合理、社会认同度高。
3. 营造氛围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、新媒体平台对获评人选(集体)进行广泛宣传,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、向先进看齐,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。
4. 激励措施。各团县(市、区)委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对表扬的青春战疫先进集体、个人,在团内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倾斜。要总结好宣传好他们的事迹,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看齐,在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展现青春担当,贡献青春力量。
联系人:任雨露、虞海磊;联系电话:0579-82469335。
附件:1. 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
2. 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申报材料
3. “青春战疫”先进个人申报材料
共 青 团 金 华 市 委
2020年3月31日
附件1
“青春战疫”先进集体和个人
推荐名额分配表
县(市、区)系统 | 青春战疫先进集体 | 青春战疫先进个人 |
婺城区 | 8 | 10 |
金东区 | 8 | 10 |
开发区 | 8 | 10 |
兰溪市 | 9 | 12 |
东阳市 | 9 | 12 |
义乌市 | 9 | 12 |
永康市 | 9 | 12 |
浦江县 | 8 | 10 |
武义县 | 8 | 10 |
磐安县 | 8 | 10 |
市直青工 | 9 | 12 |
市直学校 | 1 | 3 |
合 计 | 94 | 123 |
备注:婺城区含金华山、金东区含金义都市新区。